云南省2021年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 招考人数:4人
  • 报名时间:2021.10.13 00:00 - 2021.10.14 23:59

西藏事业单位招聘


为帮助西藏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经与云南省人社厅商定,现就云南省2021年事业单位专招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4个。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并符合招考条件的普通全日制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见各岗位条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10月14日为准(按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

(二)岗位条件

考生报名需符合此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附件:《云南省2021年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5.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一楼(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生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有关信息,凡提交材料不真实,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自治区人社厅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由云南省人社厅确认。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面试

面试由云南省人社厅联合西藏自治区人社厅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可以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

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楼7楼。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人社厅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可以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

(一)公示结束后,由云南省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通知7日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电话:0891-6845870。

                 

西藏自治区人社厅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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