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电脑。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不含五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报名期间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送至县委编办综合股(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府楼三楼县委编办综合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512065。
(2)网络报名:在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县委编办邮箱:xc5512065@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以备核验。
(三)面试
我办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面试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中共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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