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经开区202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简章

  • 招考人数:7人
  • 报名时间:2021.07.23 09:00 - 2021.07.2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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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1.面向2017年与万盛经开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面向生源地为万盛经开区的应届毕业教育部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工作人员1名。

2.面向2016年与万盛经开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医学生考核招聘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万盛经开区202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自愿在我区服务五年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9.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人员须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址:

(1)教师岗报名地址:万盛经开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万盛经开区勤俭路12号),联系人:犹老师,咨询电话:023-64183271

(2)医师岗报名地址:万盛经开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万盛经开区勤俭路36号),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18996033785

3.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

1.教师岗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专业技能面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2.医师岗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

(2)医师岗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体检人选及体检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岗

考察前,具体招聘单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核准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全科教师岗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系统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环节咨询电话:023-48271663;

3.政策解释、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咨询电话:023-4827166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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