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翁牛特旗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简章

  • 招考人数:20人
  • 报名时间:2021.05.31 00:00 - 2021.06.01 23:59

 根据翁牛特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精神,旗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民调解员20名:

1.苏木乡镇基层人民调解员10名(其中:蒙汉兼通4名),男性。

2.旗直政法机关人民调解员10名,性别不限。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现具有翁牛特旗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翁牛特旗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21日(含)之后、2003年5月21日(含)之前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残疾,无纹身)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旗委政法委统一调配;

7.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相关事宜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wnt.gov.cn/)随时发布。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翁牛特旗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办公区4号楼1楼东侧大厅)。

2.报名者须携带《翁牛特旗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在旗人民政府官网招聘简章中下载打印,据实填写,先到旗公安局一楼东侧执法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户籍审核)、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个人征信报告(持本人身份证可在翁牛特旗立农银行自行打印)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报名登记表粘贴1张,另带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3.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2021年5月20日。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1年6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在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史、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统一使用蒙汉文试卷作答(蒙文试题用蒙语作答,汉文试题用汉语作答),其余岗位应聘人员统一使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5.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同一职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的领取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统一使用蒙汉文试题作答(蒙文试题用蒙语作答,汉文试题用汉语作答),其余岗位应聘人员统一使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计算机速录测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计算机速录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1.计算机速录成绩满分100分。

2.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

3.不参加计算机速 录测试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五)成绩计算

1.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笔试成绩加2.5分;

2.民族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 + 面试成绩×30%+计算机速录2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六)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用人主管部门具体协助配合,对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旗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调配,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旗委政法委解除劳动合同。

2.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3.聘用后如发现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人民调解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旗委政法委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按翁牛特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4.本次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476-6360523

         

附件:

1.翁牛特旗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职位表

2.翁牛特旗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翁牛特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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