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根据《202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安排,现将202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查询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5月15日,对应聘人员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成绩标注为“-2”。

根据《公告》规定,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报名人数、笔试成绩等综合因素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见附件1、2)。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1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等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所须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按照下列情形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1式2份,留存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所须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必须提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1份留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最低服务期满的有效证明材料(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1份留存)。

3.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生源地或户籍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复印件1份留存)。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的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户籍证明的材料为:应聘人员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3月10日(含)之前已在公安机关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4.以“二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第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留存)和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相关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应聘岗位限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托管)手册(证)或高校就业处(档案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复印件1份留存)。应聘岗位不限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无须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限服务于渭南辖区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岗社区工作者,应聘人员属于市级统一招聘人员的,须提供市级招聘文件复印件(各县市区民政局基政办(股)审核且加盖公章)及2018-2020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公章);属于通过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的全日制工作人员,须提供主任当选证或其他选举人员选举结果报告单复印件(加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公章)及2018-2020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公章)。

8.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考察环节时再次接受核验,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9.应聘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10.应聘岗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卫生类岗位要求有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提供今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1.应聘人员整理资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复印件1套单独装订),顺序为: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基层服务项目最低服务期满证明原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代理证明材料等)。

2.应聘人员提交有关材料,资审人员进行逐一核验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签字栏下方空白处签字,并在报名表与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照片处加盖资审合格印章。资审单位留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留存加盖资审合格印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

(五)资格复审递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控制线)排名依次顺位递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2021年5月13日上午8点启动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各复审递补人员请携带复审材料到复审递补受理地点接受审核(复审递补联系电话和递补受理地点见附件3),复审递补截止到2021年5月14日下午6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按照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审核所须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保证资审当日在查询有效期内)。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及时留意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指定官方网站发布(见附件4)。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造成错过面试、体检等资格的后果自负。

(五)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请相关应聘人员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不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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