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 招考人数:2人
  • 报名时间:2021.02.27 09:00 - 2021.03.05 17:0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隶属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列入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名。现因工作需要,三亚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计划招聘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27日至2003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6)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六、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上午09:00—2021年3月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844)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本人签名上传);

(2)《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3,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②笔试准考证;

③身份证、户口簿;

④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3.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50101

纪检监督电话:0898-8827291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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