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公开招聘讲解员、新闻采编、播音主持人员公告

  • 招考人数:9人
  • 报名时间:2021.03.01 08:30 - 2021.03.05 17:30

为更好的宣传和推介蔚县,加强县级融媒体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提升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质量,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讲解员、新媒体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新闻采编、播音主持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讲解员、新闻采编、播音主持人员共计9名,其中讲解员5名、新闻采编2名、播音主持2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蔚县公开招聘讲解员、新闻采编、播音主持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有工作单位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讲解、广播电视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能适应室外工作。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得体、形象好气质佳、音质好;无明显伤疤,无纹身,无心理、精神、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口齿伶俐、性格开朗、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关讲解、播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报讲解员、播音主持的考生男性身高(裸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裸高)不低于160cm。标准身高和体重要严格参照中国参考标准BMI(计算公式BMI=体重/(身高)^2)值来确定,正常范围为18.5≤BMI<24。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

6、报新闻采编的考生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新闻敏感度和采访能力,能独立撰写新闻稿,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采编及软文撰写能力,有良好的新闻素养,富有责任感与创新精神;

7、报讲解员、播音主持的考生要求声音宏亮、吐字清晰、语言流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开除党籍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受政务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讲解员工作职责

1、能独立完成全县文化、旅游、各景区景点及红色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规划馆等的全程讲解服务工作。

2、能参与策划、展厅管理、观众接待与咨询工作。

3、有公文撰写及微文编辑能力,能承担景区景点、展览等的讲解词撰写、专题讲解的文案开发工作。

4、能遵守讲解员开放日上班,国家法定节假日轮班上班制度。

5、能认真完成其它临时安排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蔚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蔚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x.gov.cn/等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报名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4)报名时由县招聘办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报名前两天由资格审查组决定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执行人员(地域行业不限),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监督。

(5)报名执行人员主要审查考生的身高、体重及各种证件,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正式报名,不合格的不接受报名,但予以登记备案。不予接受报名的考生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由报名资格审查组进行复审,如能通过可再报名,并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严格审查,重点公示。

(6)审查合格的考生报名时填写《蔚县公开招聘讲解员、新闻采编、播音主持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考务费100元。

2、报名地点:蔚县博物馆一楼大厅。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共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中凡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报名成功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演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知识面、仪态气质和潜力等方面情况。

面试由具有面试资质的人员组成面试评委会。面试时,由参加面试的考生抽签决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限额确定笔试人选。如果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自愿放弃笔试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考点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笔试结束后,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讲解员、新闻采编: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播音主持: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以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县招聘办将通过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不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的。

因上述原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名额的,予以递补。

公示、聘用和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予以补办),纳入事业编制,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最低服务期限8年,服务期满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开支。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期间,凡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其他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0313-7212127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313-7010940   蔚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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