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乡县2021年兵役登记公告

  • 报名时间:2021.01.01 00:00 - 2021.06.30 23: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常住户口在平乡县范围内,202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3.根据本人意愿,年满17周岁(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男性适龄公民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兵役登记。无法上网的,请联系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由工作人员协助上网登记。

适龄公民接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乡(镇、街道)通知初审初检后,携带上网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登记表》、参加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携带《兵役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核验注册。

各兵役登记站对兵役登记对象依法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于兵役登记结束15日内发放《兵役登记证》。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

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学和职业学校,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或本学校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全部完成兵役登记。

《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河北省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必须查验兵役登记情况。对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当年未核验注册的,必须进行登记或核验注册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五、咨询方式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微信咨询:“邢台征兵”公众号

3.电话咨询:平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县直武装部。

平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19-8341930

中华路:13785909068      县    直:13903290092

平乡镇:18632925998      河古庙镇:13932977684  

油召乡:13831943999      田付村乡:15732968861

节固乡:13932926160      寻 召 乡:15200156001

特此公告。


上岸必备词句

上岸常用词句.pdf

面试经典题型5大类

面试题型5大类.pdf

数资公式全集

数资公式全集.pdf

申论热点议题新鲜解读

申论热点议题新鲜解读.pdf

扫码回复

“我要上岸”

在线咨询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