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山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 招考人数:35人
  • 报名时间:2020.12.24 00:00 - 2021.01.23 23:59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5名。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开选聘,择优录用。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选聘岗位均为平山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合计选聘35名。其中,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14名,县林业工作总站6名,县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3名,县融媒体中心3名,县教育局所属高中学校6名,县疾控中心3名。详见《平山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齐全。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6.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本次选聘不把教师资格等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注: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

  2020年12月24日--12月31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23日。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13科室)。

  3.报名方式

  受疫情影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4.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平山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报名登记表、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逐一扫描、与电子照片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psxrsj313@163.com。报名时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发送报名资料后,请于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311--82919524)核实报名情况,如网上投送报名资料后,本人未进行电话核实报名情况,出现报名遗漏的,不予登记报名。

  咨询电话:0311--82919524

  详情登录

  http://www.sjzps.gov.cn/col/1585706638019/2020/12/24/1608799635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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