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2020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备注”栏标注“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1年1月5日上午8:30分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4楼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另行安排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考生注意: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拟聘用人员将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招聘咨询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0971-6362027

 

 招聘监督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监察审计科   0971-636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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